原标题:网友建议成立安徽省实验中学 安徽省教育厅回复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栏目留言建议成立安徽省实验中学,安徽省教育厅回复如下:

  网友留言

  建议以省内一流高中(如合肥一中)为基础并整合全省优质教育资源成立安徽省实验中学,隶属于省教育厅,此举将在有利于名校在安徽基础教育领域发挥更大示范引领作用,为安徽教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全省教育局长会议提出的“推进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的要求,建议成立安徽省实验中学教育集团,通过集团化办学的方式(如将合肥一中托管的合肥四中,合肥北城中学和阜阳七中纳入教育集团),着力发挥好名校名师名校长的“乘法效应”,让教育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学生,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门回复

  (省教育厅 回复时间:2021-03-03 20:56)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关于“建议成立安徽省实验中学”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基础教育领域积极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努力探索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安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强调推广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办学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在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方面,强调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为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我省先后印发《安徽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编制《安徽省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制定《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组织各地着力解决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差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省级政府统筹,落实市、县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安徽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省级统筹,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您的建议以省内一流高中为基础整合全省优质教育资源成立安徽省实验中学,隶属于省教育厅,是不符合当前国家和省关于我省建立健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有关精神和实际和要求的情况。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鼓励支持全省各地进一步积极探索和规范开展集团化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公平发展。支持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加大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增加学位供给,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为启动实施新高考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 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李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