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趁疫情之机哄抬口罩价格 桐城一厂家被罚5万元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1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价格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在这五起典型案例中,有两起与去年的疫情有关,分别为口罩生产厂家和零售药店哄抬口罩价格,最高的上涨了18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已作出相应处罚。

  2020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安庆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桐城市明德丽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生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将其阿里巴巴平台网店销售的价格为0.55元/只至0.78元/只不等的口罩上涨到9.9元/只,上涨幅度达1269%至1800%。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安徽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中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桐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

  2020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宣城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对宣城润霖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将进价6元/只的口罩,以30元/只的价格销售74只。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安徽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中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宣城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83.6元,并处罚款6334.4元。

  其余三起分别是南京医药马鞍山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育才路店未明码标价案、亳州市蒙城县罗集小博士幼儿园收取未标明费用案和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马田水厂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王换 记者 苏艺)

  来源: 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李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