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岁孩子瞒着家长连充23笔游戏消费 六安深圳两地消保委联动追回2万多充值款

  安徽省消保委公布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日前,安徽省消保委公布了2020年安徽省消保委系统十大典型案例,六安一名13岁的孩子用家长的平板电脑偷偷连充23笔游戏消费,当地消保委与深圳消委会联动,协调游戏公司退回了24500元充值款。

  1、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维权案

  2020年5月13日,消费者谢某来到六安市消保委,投诉反映其13岁孩子使用上网课的平板电脑玩游戏,在大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十几天时间充值了23笔游戏消费,多方寻求帮助无果的情况下,请求市消保委帮助。市消保委接诉后核实了基本情况,随后迅速联系游戏公司所在地的深圳市消委会,帮助、指导消费者收集、提供充值记录、支付凭证及游戏账户信息等证据材料。最终,在深圳市消委会的大力协调和游戏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退回消费者游戏充值钱款24500元(消费者通过兑现方式自行收回3000元)。

  2、广告夸大疗效维权案

  淮南市消费者李某孩子得了近视,看着孩子戴着眼镜,家长着急想把孩子眼睛治好,无意中看到淮南某视力美容馆广告,宣称“不打针不吃药不手术 30天摘掉眼镜”、“高科仪器结合某某医院专家技术”等内容,便交钱配合矫正。然而矫正结束后,孩子视力并没有得到宣传中的效果,本想与经营者进行交涉,却发现该店已停止经营,消费者感觉不对,2020年6月18日遂向淮南市消保委投诉。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认真查看李某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及时查找经营者开展调解工作。经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退还消费者9000余元。

  3、装修合同纠纷案

  2019年5月2日,阜阳市消费者单某与阜阳市某装修公司签订一份价值29万装修合同并且当场全款付清。合同约定装修时间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30日,但是直到2020年5月仍未完工,而且家里所用木制材料与签订合同不符。消费者多次协商未果,5月7日向阜阳市消保委投诉。市消保委接诉后,第一时间与该装修公司联系,但该公司百般推脱,以各种理由为自己辩护。后经消保工作人员四次面对面调解,三十多次电话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1、5天之内将消费者家中所有木制品拆除,并将护墙板找平。2、将卫生间地漏维修好。3、5天之内将89000元补偿给消费者。4、所有成品装修完(窗帘除外)15天之内结束装修完成合同事项。

  4、 网店化妆品过敏维权案

  2020年3月,宿州市砀山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严某投诉,称其在拼拼平台砀山某网店购买的面膜,当晚使用后面部起痒、发生过敏反应,脸部浮肿,皮肤严重过敏,只能住院治疗。消费者要求该网店赔偿无果。接诉后,砀山县消保委迅速开展调查,并组织调解。经砀山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最终达成协议,由该网店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治疗等相关费用共40000元,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5、早教中心关闭维权案

  2020年6月3日,合肥市肥东县消保委城西分会接到夏某等13位家长投诉,称各自在肥东某早教中心缴纳13500元左右的学费进行早教课程,但该早教中心因多种原因不能继续进行正常教学即将转让,无法退费,现请求帮助。城西分会接诉后及时联系消费者,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前往早教中心进行核实。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因疫情等多种原因影响无法继续经营,愿意分期分批对这13位家长进行退费。城西分会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学生家长、早教中心负责人沟通,最终签订了退款协议。截止到2020年8月15日夏某等13位家长已经收到全部退学费用175500元。

  6、浴室关闭维权案

  2020年5月起,亳州市蒙城县消保委先后接到群众投诉10余起,反映称蒙城县某浴池停止经营,预售尚未使用完的澡票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损失,向县消保委求助。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浴池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期间,以预付式消费方式销售团体澡票,涉及529位消费者,澡票数50591张,涉及金额101182元。县消保委经过多方联系与商榷,确定附近另一家浴池以1.5元/票的价格收购该浴室预售出的澡票,10天内协同兑换澡票50511张,消费者对处理结果满意。

  7、购买农资受损维权案

  2020年5月10日,涡阳县新兴镇、西阳镇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亳州市涡阳县消保委反映,他们在涡阳县戴某经营的农资公司购买的除草剂,使用后可能对小麦造成损害和减产。县消保委受理后,首先查明小麦受损原因,联系农业执法大队对涉案农药送检鉴定,判定结果为不合格。调解过程中,农药生产商河南某公司对判定结果未提出异议,但对农民提出的小麦受损程度和赔偿数额有很大争议。涡阳县消保委多次组织调解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生产厂家分别赔偿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万元、20万元。

  8、健身房未营业维权案

  2020年10月12日,宿松县消保委接到石某、祝某、张某等群体性投诉,反映他们在宿松县孚玉镇某健身房办理会员卡,发现该健身房一直未营业且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接诉后,宿松县消保委立即派孚玉投诉站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人去楼空,无法找到当事人。县消保委立即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系,找到该健身房负责人曹某和经理石某后,要求经营者无法正常开业就需全额退回消费者预交的11.45万元。经调解,该健身房退还消费者石某等20余人会员卡费用计114500元,投诉圆满解决。

  9、车辆维修维权案

  2020年8月7日,消费者陈某来到宣城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20年7月12日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险后保险公司定损为更换车门。车送至宣城某4S店维修,修好后消费者发现车门疑似有补漆现象,怀疑4S店并没有更换车门。消费者与4S店交涉无果,请求帮助。市消保委接诉后,立即对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核实:保险公司理赔信息为更换新车门,但4S店无法提供订购车门相关清单信息和更换下来的旧车门实物,最终承认车门没有更换仅维修。经多次沟通,4S店同意重新更换车门并赔偿消费者7700余元。

  10、电动轿车自燃维权案

  2018年9月11日,消费者孙某从六安市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一台电动轿车。2019年12月31日晚,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该电动车发生自燃烧毁。消费者认为车辆在短时间内出现无故自燃是轿车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赔偿同款新车或退还购车款,经销商向厂家反映后仅愿赔偿购车款的30%。孙某交涉无果后,2020年1月7日向六安市开发区消保委投诉。开发区消保委接诉后,一方面详细调查事情经过,查看车辆合格证、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当地经销商及厂商售后,同时积极收集金安区消防大队灭火救援出动命令单、张店派出所接处警情况登记表、报废车辆照片等证据。起火原因在排除人为、外界火源、气候因素等可能性情况下,推定为该车辆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缺陷。最终厂家同意赔付同款新车一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600元,投诉圆满解决。(记者 苏艺)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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