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来电显示还要收费?不合理! 弹窗广告总关不掉?要治理!

  存在并不一定都是合理的。在过去两年,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的提案屡屡引发社会关注。2019年, 他提出要恢复“五一”长假;去年,他则聚焦高铁票价及退改签费用问题。今年“两会”,周世虹则把目光投向更为广阔的民生空间。针对商品房公摊面积计算、来电显示收费和弹窗广告,他都有话要说。

  应清理无成本或近乎于无成本的电信收费项目

  “来电显示的收费在各地不一样。”周世虹说:“不同运营商,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尽相同,一般为每户每月10元以下,3至6元不等,有的包含在资费套餐内,有的直接注明来电显示费,有的以其他形式收费。”另外,有电信运营商还收取来电提醒(或来电管家)费用,一般也是每户每月3元或6元不等。

  为了弄明白这件事,周世虹查阅了很多资料。他认为,来电显示费的收取已经没有成本和政策依据,应当立即取消。“十几年前,来电显示技术不成熟,有一定的成本,运营商收费有其合理性,在当今的技术条件下,‘来电显示’是通讯设备的标配功能,对运营商而言,传递主叫号码的过程几乎不额外占用资源,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来电显示功能几乎没有成本的情况下,仍旧收取来电显示费用明显缺乏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周世虹表示。他建议:应规范电信运营商的收费行为,特别是来电显示、来电提醒、来电管家和彩铃(视频彩铃)等业务收费。“工信部应尽快出台文件,对各电信运营商的收费项目成本进行核算,清理无成本或近乎于无成本的收费项目,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费标准。”

  弹窗广告已经成为网络世界的“牛皮癣”

  网络世界苦弹窗广告久矣!

  周世虹表示:“弹窗广告已经成了网络世界的‘牛皮癣’,只要你打开网页,弹窗广告就会接连不断地跳出来,并且难以关闭;有的点击关闭标志后仍然反复弹出,有的关闭标志十分隐蔽很难找到,有的设置虚假关闭按钮,诱导用户点击广告,一不小心就会跳转页面,形成霸屏;还有的根本就不设置关闭标志。”

  《广告法》第44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也作出类似的规定,并增加了“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等内容。

  根据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一份评价报告显示,有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有69.7%的广告没有设置关闭键。

  “弹窗广告因有市场需求,价格低廉,发送频率高,违法成本低等因素,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成为部分网站和不法分子的主要营利来源。”周世虹建议:应改变广告发布和用户关闭的逻辑关系;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在规定或指定页面发布、发送,并设置开启按钮,由用户主动点击开启按钮浏览广告,让广大用户自主选择是否点击浏览广告。“同时,也要加大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审查、审核责任。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或者接入者的平台应当对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经营者的主体身份、资质、资格、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履行审核义务,规范发布者行为。”

  商品房应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售房价格

  对于现在的商品房销售方式和依据,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有话要说。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都是通过建筑面积来计算价格的。”周世虹表示,但是实际上,根据2001年原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

  周世虹认为:以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同样存在诸多问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由于公摊面积存在缺少限制性标准,由开发商委托房产商测绘面积,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等原因导致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和不断上涨。此外,公摊面积计算不透明,购房人毫无知情权。“公共部位(公摊部分)的使用和收益归属存在争议;采用建筑面积计价还将带来相关收费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如物业服务费、暖气费。”

  他建议改革销售计价依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售房价格,让购房人看得清楚,买得明白,既能避免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害,又能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公平、公正,铲除房地产领域的制度性腐败,符合‘房住不炒’政策精神。”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梁巍 文/摄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