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我省实施环保行政罚款1.67亿元

  我省已基本建成“数字江淮—生态环境”平台、启动制定安徽省地方环境标准8项、参与制定3项长三角区域环境标准。2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0年以来,我省全面深化依法治污,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据统计,2020年,全省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257件,罚款1.67亿元,依法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省地方环境标准建设取得新突破。”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孙艳辉介绍,目前已启动制定安徽省地方环境标准8项,参与制定3项长三角区域环境标准。此外,《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实施,首次开展《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实施情况后评估,环境标准的“技术法规”属性日益凸显。

  我省行政执法效能得到有效提高,据介绍,目前16个省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103个县(市、区)大队全部挂牌。“生态环境的智慧监管体系加快构建。”孙艳辉介绍,我省已基本建成“数字江淮—生态环境”平台,“三个全覆盖”的工作成效持续显现,全省已完成2371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开展了1332家废水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执法监管。

  “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孙艳辉介绍,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为带动,我省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建立“23+80+N”清单,目前排查发现的1747个问题完成整改1681个,占比96.2%。

  据统计,2020年,全省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257件,罚款1.67亿元;运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1424件,其中查封扣押1059件,限产停产225件,移送行政拘留12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件。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