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月淮北市有500多对夫妻申请离婚 “离婚冷静期”3对夫妻撤回申请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施行,“离婚冷静期”正式到来。目前,“离婚冷静期”已实行一个多月,那么,离婚流程有什么变化?新规实施情况如何?记者来到相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了实地探访。

  在相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给前来办离婚的市民解说“离婚冷静期”内容,指导他们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对相关证件材料无误后,发给双方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为期30日的冷静期。前来办理离婚申请的市民基本了解离婚冷静期,表示愿意按程序办理。

  据相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今的离婚登记程序应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双方当事人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如果还想离婚,带上相关材料审查无误后就能领离婚证。据了解,“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有冷静期,起诉离婚需要到法院申请。”相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解释。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之家庭婚姻篇的一项新规,离婚冷静期设立的出发点,是让当事人冷静一段时间,回归理性,慎重对待来之不易的婚姻关系。

  据相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相山区结婚夫妻3816对,离婚夫妻1917对,离婚率达到50%以上,其中不乏有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将一定程度上遏制冲动离婚的现象。

  据了解,自离婚冷静期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市申请离婚夫妻有500多对,其中有3对夫妻撤销申请。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郑刚

  来源:淮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 周西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