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代表何光明:建议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实施老年教育
《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颁布,为维护老年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省人大代表、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副校长何光明认为,随着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加之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完善,就目前来说,实施老年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
“老年教育体系不健全,老年大学数量少,教育规模小,满足不了为数众多的老年人的教育需求,许多县(区)老年人“上学”都要排号,以至于很多老年人因此就放弃了受教育的机会。”何光明说,除此以外,老年教育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不足,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化,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艺层出不穷,已经远远满足不了新时代、新形势下老年教育的需求。
为此,何光明建议,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老年教育科,单独统筹老年教育工作。“目前,老年教育归口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职业与成人科(股)教育管理。虽然说老年人属于成人,但是这一阶段却是一个特殊的成人阶段。”他表示,进入老龄化社会,须有一个政府机构的专门组织部门来负责实施和管理其教育工作,“再加上目前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股),普遍存在科室人手短缺、组织实施老年教育不专业等问题,因此,建议成立单独的老年教育科专门负责实施老年教育工作”。
同时,何光明还建议,发挥发挥职业院校办学优势,承担实施老年教育的主体责任。“除了高等职业学校之外,省内大量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参与举办老年教育。”何光明说,近年来随着政府对职业院校投入的不断加大,省内中职学校专业设置不断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教学设备和专业师资水平不断提升,所有这些都为实施老年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因此,建议发挥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优势,在职业院校开办老年学校,或开办具有各自学校专业特色的老年教育培训班,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不必要的重复投入,减轻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帮助职业院校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助推我省老年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责任编辑 程德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