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成绩单出炉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月30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安徽大剧院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素琍作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去年我省首次实行省政府负责人领办制度,六位副省长分别领办省人大代表们的相关重点建议。

  去年人大常委会都做了哪些工作?今年又计划为民办哪些实事?让我们一起翻开这份成绩单。

  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

  去年,我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立法决策,把我省发展急需、群众热切期盼、富有地方特色的立法摆在优先位置,加快立法步伐,以良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建设水平提升。

  全年制定、修改和审议法规26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7件,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202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备法规59件。

  深化经济领域立法,把握我省经济发展新特征新要求,及时完善经济领域相关法规。修改了实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社会建设立法,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规定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了保障和促进措施等。在全国较早制定了老年教育条例,适应人口老龄化所需,就老年教育发展作出规范。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率先在省级层面启动林长制地方立法,修改了节约能源条例,对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规定了节能强制性标准,对利用新技术、开发新能源等作出了规定。修改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审议了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等。

  坚持正确有效监督推动增进民生福祉

  去年,我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依法保障和推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监督首责,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六稳”“六保”、促进公正司法等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听取审议报告18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2次。

  在推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锚定脱贫攻坚坚决胜目标,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深入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沿淮行蓄洪区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度关注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结合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六位副省长领办代表建议

  面对脱贫攻坚的决战重任、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和历史罕见的严重汛情,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视频会议、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并向奋战在战疫战贫、复工复产、抗洪救灾一线的五级代表发出倡议,线上线下广泛动员,不断激发代表斗志。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忠诚履职、向险而行、立足岗位、各扬所长,有的冲在战疫火线,有的投身抗洪前线,有的坚守脱贫攻坚一线,有的带头捐款捐物,践行了初心使命、彰显了为民情怀。

  同时,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对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125件议案、1263件建议和闭会期间20件建议及时交办督办。创建了交、办、督贯通机制。选择脱贫攻坚、离退休人员医养、疾病防控、铁路安全管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5G产业发展等8个方面14件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

  首次实行省政府负责人领办制度,选择加快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打造安徽省优质医疗服务集聚区和长三角大健康产业发展新高地等建议,由六位副省长分别领办。

  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发挥重要作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安徽代表团代表共提出议案16件、建议382件。特别是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20件建议,选题准、份量重、质量高。闭会期间,常委会协助全国人大做好我省代表所提陶铝新材料产业发展等9件建议的重点督办工作,进一步争取了国家支持。

  今年计划安排审议法规案29件

  今年我省人大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多地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注重突出地方特色,有重点地开展立法后评估,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全年计划安排审议法规案29件、预备审议14件,调研论证类项目25件。持续推进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立法,制定、修改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引江济淮工程管理条例、质量促进条例、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加强惠民立法,制定、修改实施传染病防治办法、养老服务条例、教育督导条例等。

  今明两年,我省将陆续开展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常委会将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做好选举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为巩固基层政权作出新的努力。(记者 汪乔 李浩)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