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会好声音]省人大代表翟培敏:强化诉源治理实效 深化律师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省人大代表翟培敏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有助于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维护当事人商誉;同时利于缓减法院案多人少压力,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降低诉讼,提高司法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结合此背景,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翟培敏提出《提高司法治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的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给予充分重视并付诸贯彻落实。该项制度实施以来,通过律师参与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撤诉情况已在部份法院初见成效,但翟培敏在调研中发现,在律师参与的实践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

  “该制度实施后,各地法院作法不一,有的法院没有将该项制度向当事人进行书面告知,使当事人对律所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不了解,不信任,这给律师参与调解造成了阻力。”翟培敏介绍说,还有部分法院对律师参与调解的经费的补助,仅对律师参与调解成功或不成功制定对应的补助制度,而对律师参与调解过程中,通过律师调解,促成当事人撤诉的情形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则。

  对此,翟培敏建议,在委派、委托律师调解前,由人民法院向律师或律所发送一份委派(委托)调解函,作为委派(委托)律师参与调解案件的根据。

  同时,为了便于当事人了解律师参与法院诉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司法机关委派、委托律师调解前,由人民法院向案涉当事人下发一份委派律师调解告知函,宣传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对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简化诉讼程序、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效维护等方面的积极意义,既解决了当事人知情权,又能使律师更好的配合司法机关调解案件。

  翟培敏还建议,建立律师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经费保障制度、简化对律师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经费补助的落实程序,激发律师参与案件诉前调解积极性。(记者 史睿雯)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程德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