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已查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173起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将登记不良行为、通报所在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21日上午,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一封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检举和举报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

  按照我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互助性、强制性,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该中心介绍,截至目前根据2018年国家相关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已查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173起,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非法中介信息和线索。

  该中心提醒,伪造虚假证明材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同时,该中心将按照《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职工骗提套取行为进行不良信息登记,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骗提套取行为,退回骗提套取资金,通过网站、报纸、信息共享平台等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开,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该中心欢迎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监督、检举和举报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