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颍州晚报讯(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程杰)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做出书面承诺也免收此费用。近日,阜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告》,对此予以明确。

  “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工作,其中包括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介绍,在实际执行中,对于进入园区的小微企业由园区出具证明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如果小微企业未进入园区则无法证明、认定,因而也就无法免掉不动产登记费。另外,在实际执行中,个体工商户按非小微企业对待,不动产登记费不免收。

  近期,阜阳市就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作出新规定:不动产登记中心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通过告知企业书面承诺的方式实施,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不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申请时,将明确告知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并将告知内容纳入询问笔录。做出书面承诺的企业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因虚假承诺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由虚假承诺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履行告知义务但企业不愿做出书面承诺的,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程德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