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协委员李晓林:为新就业形态创造发展空间

  近年来,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发展提升了服务水平,增加了交易机会,服务主体和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同时也催生了一些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岗位,带动社会就业的作用非常显著。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市政协委员李晓林在调研中发现,在推进城镇化、就业扶贫、吸纳未充分就业劳动力过程中,新就业形态扮演着重要角色。特别是今年疫情期间,新就业形态提供更多灵活就业和增收机会,在蚌埠市“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调研中,李晓林发现,由于岗位流动性较高,多数从业者与平台企业只是缔结合同关系,用工关系认定模糊,缺少相应的劳动法律保护;监管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相关部门执法和消费者维权都有难度。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基本权益保障有待加强。此外,从业者主要通过自主缴纳的方式参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存在社保覆盖率低、险种不全(缺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社保接续难度大的情况。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与社会保险存在障碍。

  为此,李晓林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确保用工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对新型劳动关系的认定,对薪酬构建、劳动时间和休息权予以规范和保障。及时成立新形态从业人员所在的行业管理组织,制订相应的行业规范、标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把新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实时动态监管,加强对劳资隐患,劳动标准、生产管理不达标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侵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建议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服务体系。按照“低准入、低享受”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收入群体的社保需求,制订与其相适应的社保缴费基数,鼓励低收入群体积极参与社会保险。(记者 张婷婷 )

  来源:蚌埠新闻网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