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欢迎举报!欢迎监督!

  1月7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鼓励广大群众和生产经营建设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举报,避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自《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对我省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作用,也有效遏制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群防群治、公众监督机制,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利用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及新媒体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和生产经营建设一线从业人员更多了解安全生产举报的途径、范围、流程、奖励标准及保密制度等,消除举报顾虑。我省行政区域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督管理的每一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市政公用设施中的每一个城镇燃气场站(换气点)、自来水厂、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站、场(厂)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举报核查等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工作。核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责令改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核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有关举报信息的知悉范围,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姓名、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奖励等信息。

  [新闻附件]

  举报范围:鼓励社会各界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积极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登录“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或拨打投诉特服电话“12350”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