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最高可奖30万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我市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根据举报事项的价值、确凿程度和举报人协助调查情况,将对实名举报人给予1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的内容重点包括以下情形和行为: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或者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的等。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音像制品、电子邮件和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应提供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举报人的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通信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举报电话:道路交通 0558-12328;水上交通0558-12395。电子邮件举报地址:fyjtaj@126.com。信函举报地址:阜阳市中南大道9号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来访举报地址:阜阳市中南大道9号交通大楼15楼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来源:阜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 周西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