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九年前酒楼命案 嫌凶一审领死刑

  12月21日,9年前在合肥屯溪路某酒楼杀害女员工的嫌凶包某某在合肥中院获刑,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1年9月15日凌晨,合肥市屯溪路某酒楼内,一女子被人杀害。被害人是酒店员工,平时为人老实忠厚。每晚酒店打烊后,独自就寝于该酒店大厅内,没想到却遭此意外横祸。案发现场地处繁华闹市区域,案件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今年3月,警方锁定包某某,并找到了其藏身之地江苏南通市。警方在一建筑工地宿舍内将包某某(30岁,桐城人)抓获。

  据指控,2011年9月15日凌晨,包某某途经合肥屯溪路某酒楼时,发现该酒楼卷闸门和内部玻璃门均未正常关闭,随后从酒楼门前绿化带上拔出一根木棍随身携带进入酒楼,在大厅内已入睡的受害人周某某被吵醒并进行呼救,包某某随之用木棍多次击打周某某的头部、面部致其倒地,后用毛毯捂住周某某头部,并随手拿起旁边放着的啤酒瓶,连续多次击打周某某头部。周某某失去抵抗后,包某某来到酒楼吧台,用剪刀撬开锁,将抽屉内放着的200多元取走。其准备离开时,被周某某抱住脚,包某某用剪刀捅刺周某某,导致周某某当场死亡。包某某将卷闸门关上,逃离现场。

  12月21日,合肥中院一审判决,包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包某某表示会上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文/摄)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