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童晓龙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12月2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就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晓龙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依法向金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分别由舒城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先后以童晓龙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移送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童晓龙享有的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童晓龙在担任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以及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