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人死亡,最小7岁!安徽省政府批复结案

  11月18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淮南市凤台县“2020•5•28”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据本报此前报道,2020年5月28日1时许,淮南市凤台县尚塘镇尚塘村谊民街一沿街商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5.3万元人民币。记者从调查报告中获悉,本次事故死亡人员中最大的72岁,最小的7岁。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建筑物一层最东侧房间北部隔间插头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造成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为:事故建筑房主违规将原建筑进行扩建改造,改造时将原有室外疏散楼梯改为室内敞开式楼梯间,且未采用封闭楼梯间;建筑外窗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逃生和救援;店内消防安全措施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事故场所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店内居住;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凤台县公安局尚塘镇派出所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不力;尚塘镇人民政府指导督促辖区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不力。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店铺的两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二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重要责任人陈保青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等9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实施组织处理;责成尚塘村委会、尚塘镇市容环卫所向尚塘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凤台县公安局尚塘镇派出所向凤台县公安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尚塘镇人民政府向凤台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凤台县人民政府向淮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在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中调查报告要求,淮南市和凤台县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深入剖析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加强“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每个环节;二要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登记管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行为,加大对违规搭建等行为的排查治理力度,有效制止各种影响消防安全行为;三要强化消防能力建设。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加大小型消防车辆等相关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能够充分发挥扑救初起火灾作用;四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居民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逃生能力。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静文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