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药监局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布

  11月17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近日,安徽省药监局2020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新鲜出炉,此次对102个抽样单位218批次产品进行了抽验,共涉及99个药品生产企业,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根据2020年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抽检结果表明,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省近年来通过强监管、重抽验、严处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强化,药品安全呈现出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

  安徽省药监局提示广大市民,用药请遵从医嘱,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居民购药,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购药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责任编辑:章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