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油漆工违法做“跨国生意” ,安徽药监稽查捣碎“发财梦”

  10月22日,记者从安徽省药监局获悉,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通报表扬了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未经注册医疗器械典型案件,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捣毁1处销售窝点,查获一批假冒药品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

  今年5月28日,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宿松县城某小区,唐某、邓某涉嫌违法销售药品。该局药品稽查人员经过初步核实后,于第一时间请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当天中午1时许,药品稽查人员与公安民警联合对销售窝点发起突袭,当场查获在客厅、卧室等处大量存放的外包装标识为“with lidocaine CROSS LONEED HYALURONIC ZMPLANT PLUS 1.1mlx2sy”等产品。

  查获的涉案产品大多是外文标识,到底是什么“鬼”?5月30日,该局副局长汪英率办案人员带着涉案样品,前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案情,获得指导。当得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曾办过同样案件后,迅速赴滁寻求帮助。接着,他们又赴芜湖,请某翻译公司对涉案样品外文标识进行翻译。初步确定,涉案16件共30余批次包括肉毒素A型和韩国美兰经典利多卡因等,均属于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为此,该局对货值近10万元的涉案物品全部查封扣押。

  经查,只有中学文化程度的涉案嫌疑人唐某、邓某,今年春节之前一直在上海做油漆工,因年初疫情耽误,无法外出务工,唐某通过微信朋友戴安琪介绍,欲从事化妆品经营工作。唐某与邓某系妻舅关系,双方商定,唐某出资3.2万元,邓某出资8.8万元,合伙经营化妆品,利润按出资比例唐某30%、邓某70%分成。为了购销业务方便,唐某在宿松县城某小区租了一间房子,将网上购买的货物分拣包装,再通过微商经营方式邮寄销往全国各地,但未在本县销售。

  宿松县市场局就该案前期调查情况,分别向宿松县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作了通报。相关部门肯定此案事实及证据认定,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近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经营药品的违法所得123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7万元;没收违法经营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及违法所得5702元并处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违法所得7425元并处罚5000元;合计罚没款21.9万多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通讯员 孙斌园 文/摄

  (责任编辑 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