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北市完成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检及基数调整工作

  淮北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于6月底下发《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检及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18858元;下限不得低于1737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中心副主任张淑梅介绍,依据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淮北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5430元、《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事项等有关规定测算,我市2020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照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测算。

  截至8月底,中心完成2020年度调基人数约6.5万人,约占全市正常缴存职工9.8万人(含封存1.7万人)的66%。其中: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263元,合计不得超过4526元;下限各为87元,合计不得低于174元,计算方法各为四舍五入到元,每年度调整一次。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审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进行审批。

  张淑梅表示,缴存公积金的好处主要有五方面:一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本息均属职工个人所有;二是职工在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少约二个百分点的公积金低息贷款;三是职工购买、建造等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均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是存入职工专户的公积金按当年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五是职工退休时能一次性全部提出本人公积金,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对于新设立的单位,应在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对于我市范围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自愿申请缴存公积金并属个人所有。

  来源:淮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 周西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