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拥有80万“粉丝”的抖音号归个人还是公司?合肥高新区法院断新案

  合肥男子魏某强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抖音账号后,与安徽某网络科技公司合作运营,双方按比例分享广告提成等收入。该抖音账号目前拥有大量粉丝,关注度很高。后来,双方解约,但均认为抖音账号归己方所有。9月21日,记者从合肥高新区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关于抖音账号归属权的新型纠纷案件。

  个人创作公司推广 抖音号吸引80万“粉丝”

  2019年5月20日,安徽某网络科技公司与魏某强签订《自媒体合同协议》,双方共同经营名为“奶爸小强”的抖音账号。按照该协议,魏某强委托安徽某网络科技公司对其进行包装、宣传,网络公司通过掌握的资源,增加抖音账号的曝光量和传播量。

  合作期间,魏某强每月至少要更新10条高质量的原创视频,抖音账号的广告植入、品牌推广、商务合作等收入,公司与个人按7:3的比例分成。目前,该抖音账号有80万粉丝,魏某强主要通过该账号销售奶粉、尿不湿等产品。

  合同协议签订不久后,双方又签订了《保密、竞业限制及IP归属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为劳务关系,且合作期间运营的所有IP账号均归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便让、变更、处分。

  后公司因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经营出现问题,与魏某强解除了协议,魏某强便自行经营抖音账号“奶爸小强”。

  说法

  赔偿公司15万后 账号归个人

  该公司以该账号归其所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魏某强赔偿违约金及所得收益。

  因双方签订了两份性质不同的协议,且对抖音账号的归属争议较大,为妥善切实解决当事人的诉求,承办法官检索了相关案例,并仔细查阅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公司关于抖音账号注册的相关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用户对抖音账号仅有使用权,没有得到抖音平台的书面认可不得转让。考虑到本案抖音账号系魏某强用其个人信息注册,但科技公司为账号的运营支付了相关费用,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经过反复协商,案件以调解结案,魏某强赔偿科技公司有关损失15万元后,继续使用该抖音账号。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 周西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