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释放一周又作案,一审获刑三年多 就为28元外卖

  女子尹某在盗窃外卖时,被外卖员发现阻止,竟掏出水果刀威胁外卖员,将其吓跑后,带着外卖离开,后被警方抓获。9月17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日前,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尹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责令被告人尹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八元四角九分,返还被害人汪某。

  被告人尹某,女,1979年出生,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于2020年5月20日刑满释放。

  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27日11时许,被告人尹某在蚌埠市银泰城2号楼门广场前,从停放在广场的电瓶车保温箱内盗走外卖一份(购买价格28.49元),盗窃过外卖后,尹某准备从现场离开时,被外卖人员发现,外卖人员上前向其索要外卖,尹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并手持水果刀威胁外卖人员,将外卖人员吓跑后,尹某带着外卖离开。

  2020年6月1日,尹某被抓获,因涉嫌犯抢劫罪,2020年6月2日被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6月9日经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蚌埠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某实施盗窃,为抗拒抓捕而当场持凶器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尹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予以从宽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 周西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