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旌德县原政协副主席余苏谷一审获刑八年半

  近日,旌德县政协原副主席余苏谷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采矿罪一案,在泾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余苏谷一人犯三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余15名同案被告人也均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不等刑罚。

  2000年至2013年,余苏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国有资产78万元;1998年至2011年,余苏谷在担任旌德县林业局局长、县委办主任、城东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20余万元,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余苏谷伙同汪尚华、金国强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以河道清淤工程为名,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砂石,情节特别严重,泾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市场星报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