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医疗废物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防止医疗废物管理不当造成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通知。

  在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方面,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医疗废物的及时转运、贮存和处置,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一次医疗废物,并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情况适当增加转运频次,力争日产日清。

  在落实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方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医院、一级以上医院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向所在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开设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账户,依托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全面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相应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医院统一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申报登记医疗废物相关信息。

  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立省、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专用监管账户,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实施信息化监管。(记者 徐越蔷)

  (责任编辑:刘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