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逃避债务 原被告串通制造虚假诉讼 聪明反被聪明误 两人均被罚款3万元

  日前,望江县人民法院对一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公开宣判,依法撤销原审调解书,并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原审原、被告聂某和曹某某分别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曹某某系聂某弟弟的岳父,曹某某因拖欠他人债务,为避免债权人诉至法院,将其名下的商品房强制执行,便找到聂某,与其商量虚构民间借贷事实,并出具两张分别为80万元和85万元的借条给聂某,制造虚假民事诉讼,以规避执行,逃避债务。

  2017年,聂某持上述借款人诉状、证据,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起诉至望江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骗取法律文书。

  此后,聂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将曹某某名下商品房经评估作价95万元抵偿给聂某并过户至聂某名下,当时,曹某某尚欠购房款48万元,聂某将剩余购房款付清,并代曹某某支付20多万元给另案申请执行人虞某某。执行结束后,曹某某将聂某支付的70余万元通过转账的方式返还给了聂某,之后该房屋一直由曹某某及其家人居住。

  望江县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查明,聂某、曹某某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民事诉讼,系虚假诉讼。因此,望江县人民法院对原审调解书予以撤销,并依法对参与人聂某、曹某某恶意制造虚假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均依法罚款3万元。(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谢婷婷)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