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6月底前完成!安徽逐级验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对长江经济带(安徽)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内所有项目,以及历年来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尚未完成验收的和2020年列入年度计划的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进行验收,分批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省级备案和抽查抽验,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

  按照“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备案抽查抽验”的原则开展验收,由各级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县级初验重点检查废弃矿山修复成效和项目档案资料。

  市级组织专家对通过初验项目实施验收,验收合格并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经专家确认的,形成验收意见,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验收不合格的,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省级组织专家对市级上报备案的项目进行复核审查,抽查抽验的比例不低于该市项目总数的30%。

  按照“县区全覆盖”的原则,随机抽取项目开展抽查,并选取财政资金补助200万元以上、工程量或治理面积偏大、矿区环境影响范围广、区位重要的项目实施现场抽验。(洪曙光 记者 徐慧冬)

  (责任编辑:李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