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蜀山城管执法大队开出首张律师函 合肥推进“律师驻队”试点

  “你公司未保持驶离工地车辆清洁的行为违反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7月22日下午,蜀山区城管执法大队驻队律师罗磊来到国宾台工地施工方——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递交了由执法大队委托出具的律师函,这是蜀山区城管执法大队试点推行“律师驻队”模式以来开出的首张律师函。

  据了解,根据《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蜀山区城管执法大队创新开启“律师驻队”模式,并积极发挥驻队律师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的法律援助作用。

  7月21日下午15点30分,执法大队一中队执法巡查至石台路段时,发现路面有近100米车轮带泥留下的印记。经现场勘验核实,这些印记是在建小区国宾台工地车辆驶出工地时未冲洗干净所致。执法人员立即要求现场负责人清洗路面,严格按照施工现场车辆冲洗标准作业。

  鉴于该工地车轮带泥问题情节较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人员决定对上述情况立案处罚。7月22日,蜀山区城管执法大队驻队律师罗磊向施工方下达了律师函,要求其前往蜀山区城管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并配合完成后期的案件处理工作。

  据蜀山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在以往的执法工作中,我们会遇到施工方履职不到位导致各类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存在执法程序难以执行的情况。”自从开启了“驻队律师”新模式,律师可以从第三方的身份出发,按照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与合理劝诫,同时可以保障案件处理等环节的执行效果。

  下一步,蜀山区城管执法大队将认真梳理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积极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以法律的形式强化行政执法的力度,努力提升该区在建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通讯员 宗雷 孙雨静 文/摄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