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7月13日,记者从安徽省科技厅获悉,根据《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和《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皖科〔2018〕1号)相关规定,安徽省2020年度将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新引进一批国(境)内外、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安徽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从2017年省扶持资金到账且尚未兑现奖励和回购的B、C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中,择优选择一批给予升级支持。

  根据规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凡符合条件的,即日起至8月12日17时可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参加新引进科技团队注册申报。

  经过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尽职调查)意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参加评审的科技团队分A、B、C三类,省扶持资金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

  而对于2017年省扶持资金到账且尚未兑现奖励和回购的B、C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凡是符合自2017年省扶持资金到账起连续3个会计年度,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累计实际缴纳税额超过省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150%,或年均营收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年均增幅10%(含10%)以上条件的,可参加申请B、C类升级支持。

  对省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团队,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综合地市扶持力度,确定对参加评审的科技团队升级类别,自首次省扶持资金到位起,单个科技团队累计支持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累计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年扶持期满,对科技团队升级部分的省扶持资金,按《实施细则》规定给予回购奖励。(记者 徐慧媛)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