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发布公告要求积极救助受灾群众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7月9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布公告称,对经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要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公告提出,全省广大慈善组织、基金会要以多种形式,实施慈善项目,开展慈善活动,帮扶受灾群众。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要为受灾群众送温暖。

  同时,组织实施好2020年度全省社会公益服务“十百千”工程项目。围绕兜底保障对象、汛期受灾户、脱贫不稳定户以及因疫情等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群体,支持实施一批群众亟需、与慈善组织基金会章程高度契合、具有一定宣传推广价值的社会公益项目,进一步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在回应困难群众紧迫需求、助力脱贫攻坚、参与社区治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记者 檀美玲)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