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婆媳两人被判刑,起因竟是因为这件事

  遛狗不牵绳,执法人员多次劝说,不仅不听还暴力阻止,结果造成民警等7人受伤,最终涉事二人被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7月5日记者从马鞍山雨山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婆婆张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去年马鞍山开发区行政执法局两名队员和九华派出所两名辅警,在辖区某小区开展“遛狗不牵绳”整治行动,期间发现一条宠物犬未按规定牵绳。因之前已多次告知该犬主人刘某某遛狗要牵绳,按照整治行动要求,众人打算对该宠物犬进行收容。

  刘某某和张某某发现后上前阻挠,刘某某强行将捕捉器的网撕开后将宠物犬放走,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抓挠、蹬踹,导致一人手机屏幕摔碎,两人多处被抓伤。九华派出所接到增援电话后,派出三名民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民警对刘某某进行口头传唤,但遭到其拒绝,后对刘某某进行强制传唤,依旧遭到其强烈反抗。

  刘某某通过抓挠、脚踹等手段拒绝上警车,在执法人员将刘某某强制带离的过程中,张某某不断辱骂、推搡、拉扯执法人员,并试图通过躺在警车侧后方、半个身体坐进警车后排等多种方式阻止执法人员将刘某某带离。

  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现场执法的7名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其中两人伤势明显后鉴定为轻微伤,同时此次事件造成小区内主干道堵塞一个多小时之久。

  7月5日记者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以暴力袭击、威胁等方法阻碍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