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长丰:出台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意见 多维度支持企业上市

  为适应企业上市工作新形势,促进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合肥市长丰县印发了《长丰县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拿出真金白银对长丰企业上市进行多纬度奖励,还从服务保障方面进行全过程支持。

  在关于推进企业境内上市内容中,《意见》提出七项奖励政策:上市进程奖励、改制成本补贴、股本增资补贴、并购重组补贴、新增贡献奖励、再融资奖励、高管及人才引进补贴。

  其中,上市进程奖励明确企业在完成上市过程中,将获得对应进程奖励资金,累计奖励1000万;股本增资补贴方面,对企业改制过程中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进行补贴;并购重组补贴方面,对企业因上市并购时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服务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新增贡献奖励方面,对进入上市实质性运作程序的企业,经长丰县上市办审核确认并签订上市培育协议,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三年内,当年比上年度对地方新增贡献部分,按80%奖补给企业;再融资奖励方面,对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定向增发等,达到相应条件的,单个企业年将获得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资金。

  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激励企业引进人才,激励人才扎根长丰干事创业,《意见》还在原有“长丰英才计划”政策之外,专门对拟上市企业提出了两方面的激励措施:签订上市协议的企业高管个人(限定5人),对长丰县形成的财力贡献部分,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新录用全日制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分别提供两年、三年免费公租房。

  在关于推进企业境外上市内容中,《意见》明确:对在境外主要交易所主板上市成功,给予其核心管理团队6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强化服务保障,改进上市服务,长丰县还成立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上市服务工作;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县四大班子领导联系上市后备企业;设立专项培训资金,定期开展上市业务培训;企业与上市办签订上市培育协议,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进程。该《意见》自2020年6月24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期暂定三年,由长丰县上市办负责解释。(杨赛君 戴磊)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