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屡教不改!男子三次酒驾被池州交警查获

  池州司机钱某某因为酒后驾驶,已经被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次逮个正着了。 6月28日,记者从池州警方获悉,6月24日21时左右,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在主城区设立酒驾查缉点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驶入检查区域。

  民警将其拦下后,对该车驾驶员钱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钱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钱某某无法提供驾驶证件,并含糊其辞,称驾驶证在交警队。

  经查,钱某某的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并且在2018年因酒驾被处罚过,更夸张的是,钱某某在今年6月13日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池州交警一大队查获并扣留了驾驶证。短短11天后,6月24日晚,钱某某再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俗话说“事不过三”,钱某某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后,不思悔改,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今他面临的是吊销驾驶证、拘留并罚款的处罚。池州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请不要抱侥幸心理,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