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丰县城管局移送一起行刑衔接案件

  近日,长丰县城管局在查处一起擅自设置门头店招的违法行为案件时,顺利将有关人员涉嫌行刑衔接违法行为移交该县公安部门处理。

  2020年5月13日上午,长丰县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水湖镇某家具店擅自设置门头店招的违法行为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该店主表示其门头店招标牌已经城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拿出手机翻拍的《门头店招设置审批意见书》照片,出示给执法人员查看,证明其已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经局业务科室与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核查确认,2020年3月19日下午,该店主曾到行政审批窗口申报办理店招标牌备案手续,但因该店申报请求事项不符合店招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在现场勘查后作出不予许可备案的决定。此后,店主却委托一广告公司在未取得县城管局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安装了店招标牌。

  此事发生后,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并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对店主提供的《门头店招设置审批意见书》进行审查比对,发现该店主申报的《门头店招设置审批意见书》除字体不统一、店招标牌材质描述与正常备案描述术语不同外,其它内容均与正式批文相同,审批专用章也难辨真伪,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确认,认定该备案审批文件及印章涉嫌伪造。

  根据调查结论,因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县城管局已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秦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