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5月21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宏介绍了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情况。

  纵深推进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安徽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4月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4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其余正在全力推进。转办的信访件已分别完成3673件和2458件,完成率分别达到99%、97%。

  另外,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订了《安徽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共梳理了68项具体问题,并逐一建立“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同时纵深开展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全力推动整改。目前,全省“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1398个,已完成整改1222个,占比87.4%。

  关于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罗宏介绍,截至目前,安徽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第二轮省级督查全覆盖,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期间交办的2928件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2420件,占比82.6%。

  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为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自去年起,对农村“千吨万人”(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地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已调查完善1294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基础信息,已完成保护区划定1235个,完成率95.4%,位居全国前列。在前两年开展县级以上水源地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整治范围延伸至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截至目前,已排查出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274个。

  从去年第三季度开始,全省各地每季度对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地表水水源地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监测28项指标;地下水水源地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监测39项指标。“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保障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角度,指导各地尽快全面完成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罗宏说。(胡小爽)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