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今秋全部“普惠” 消灭“营利”

  “应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原则上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协议签署等各项手续,确保2020年秋季全部提供普惠性服务。”日前,合肥市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发布,对未整改到位的配套园分类逐园明确整改任务的完成时间。

  按照我省的相关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2019年以来,合肥市多措并举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全市需要治理的城镇小区配套园总数155所,目前已经完成治理149所,按照“一园一案”的要求,及时建立健全档案台账,确保每一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到位。

  在时间安排上,合肥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应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原则上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协议签署等各项手续,确保2020年秋季全部提供普惠性服务。

  通过移交、回收、置换、购置等方式治理的配套园,已签订协议的,原则上于5月底前交接到位;未签订协议的,原则上于6月底前签署相关协议,做好相关交接工作,确保2020年秋季提供普惠性服务。

  此外,新建、改建、补建的配套园,已竣工验收的,要及时做好内部装修和开园准备,确保2020年秋季招生;目前未竣工验收的,要抓紧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确保2021年春季招生;受疫情影响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的幼儿园,要按照各县(市)区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抓紧组织做好开工建设工作,延迟竣工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举办公办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园等相关审批或协议签署工作。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胡霈霖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