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场羽毛球打下来,赔了16万

  夏天是最适合运动的季节,尤其是羽毛球运动,因为对场地的要求小,羽毛球成了很多居民首选的小区内运动方式,然而,因为是在小区内运动,羽毛球也可能会“伤及无辜”。亳州一女子在小区打羽毛球时,羽毛球打在了一路人的身上,造成路人眼睛失明。此次突如其来的伤害,责任在谁呢?5月17日,记者从法院获悉,亳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了二审判决。

  羽毛球飞来 路人眼睛失明

  2018年夏天的一个晚上,赵女士与家人在亳州利辛县某小区内打羽毛球,这时,60岁的姜先生从旁边路过。

  赵女士拍打的羽毛球击中了姜先生,造成姜先生左眼受伤。飞来的羽毛球给姜先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姜先生因眼伤,先后在利辛县医院住院4天,后又转入其他大型医院住院9天。经鉴定,姜先生左眼视力丧失,其损伤致残程度构成八级伤残,眼睛损伤及目前视力状况考虑与外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事发后,因为未能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姜先生将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8万余元。

  姜先生认为,他本身没有过错,他在自家小区人行道上行走,对此事的发生没有责任,对方在人行道上打羽毛球具有严重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打球者担责7成 赔偿1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赵女士在与家人打羽毛球时,击打运动中的羽毛球击中正在路边行走的姜先生,造成姜先生左眼受伤致残,赵女士未防范路边行人,放任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受到伤害,具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姜先生在赵女士打羽毛球的路边行走,应注意安全防范义务,由于他未尽注意安全防范义务造成伤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认为,赵女士承担事故的主要过错,酌情认定其承担70%的责任,姜先生自己承担30%责任。

  据此,亳州中院二审判决,赵女士赔偿姜先生各项损失费用16万余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