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5月1日开始施行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5 月 1 日起,《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该市养犬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据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兴趣爱好日趋广泛,养犬人群不断增多,犬只数量不断增加。因不规范养犬行为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对市民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城市管理问题和社会矛盾日益加剧。近年来,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成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被纳入为民办实事社会治理工程。

  为破解犬只管理难题,该市探索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联动共管”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深入推进城区犬只规范管理工作,打造省内首款养犬管理 APP,并在全省率先实行“养犬计分制管理”制度。去年 1-11 月,该市共办理犬证 1.9 万余个,收容救助流浪犬 1650 余只,涉犬警情环比下降 23%、犬只伤人率环比下降 43%。该市养犬管理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还有差距,养犬管理重视不够、养犬立法空白、部门职责不清、宣传发动氛围不浓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开展养犬管理立法,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规范文明养犬的具体行为,鼓励市民依法文明养犬十分必要。

  2019 年 2 月,该市启动《条例》起草工作。2019年8月 30 日,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在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先后通过发布公告、发送征求意见函、多次召开座谈会、专题论证会、开展立法调研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区)人大常委会、市县(区)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立法咨询专家、社区和物业公司代表、养犬及不养犬居民代表等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各方意见和建议 198 条。市人大在充分吸纳这些意见后,于去年 11 月 27 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条例》进行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2019 年12 月 21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条例》。

  《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二条,主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借鉴了部分省、市养犬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该市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重点管理区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建设状况、人口密度等情况确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只以及禁养的大型犬只。饲养其他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

  《条例》还规定了本市全域免疫制度、重点管理区登记制度等有关内容规定了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禁入场所、重点管理区外来犬只管理、重点管理区犬只外出管理等有关内容。规定了除导盲犬和扶助犬外,犬只禁止进入室内公共场所、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单位、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进入的其他场所。

  此外,《条例》规定了违反相关责任的处罚、部门责任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有关内容。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张发平

  来源:市场星报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