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期徒刑11年!宣城一男子持刀入户抢劫还强制猥亵妇女

  4月28日,记者从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郎溪县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某涉嫌犯抢劫罪、强制猥亵罪一案,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2019年12月6日7时许,被告人吴某驾车经过某村时,见村民张某骑电动车离开家后,并未关上卷闸门,遂将车辆停在附近垃圾场。下车后,吴某面戴口罩,进入张某家中实施盗窃。在一楼客厅未找到值钱的东西后,吴某便上二楼卧室,撞见张某的女友付某。吴某即上前将付某蒙面、捆绑控制,掏出水果刀威胁、逼迫付某交出财物,并对付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搜寻一番后,吴某抢走一个金手串、一枚金戒指、付某和张某的银行卡,又将付某手机微信、支付宝中的金额转至付某银行卡中并逼问银行卡密码。为防止付某报警,吴某又将付某手机卡取走。随后,吴某开车到某ATM机上用付某的银行卡取款,因密码错误未能取款成功。后吴某丢弃了付某的手机卡和金戒指,以775元价格将手串出售。经鉴定,付某经济损失合计5087元。

  法庭上,公诉人展示了作案工具、监控视频、指认现场照片等证据。吴某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暴力、胁迫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吴某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吴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吴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家人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庭审结束后,吴某的家人获准与吴某通过视频短暂相见。“你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我们等你回家!”屏幕前,吴某家人视频后,吴某已是羞愧难当、泣不成声。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静文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