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或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4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幕,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根据修改稿,我省或将对未成年人、服刑或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特点和需要,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同时,营造促进家庭教育的社会氛围。

  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修改稿增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服刑或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特点和需要,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修改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组织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发现受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不能有效履行照护职责的,应当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由其要求受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或者委托其他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代为照护。

  营造促进家庭教育的社会氛围

  为了营造更好的家庭教育社会氛围,修改稿增加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鼓励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家庭教育服务。

  同时,修改稿规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新环境,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是需要重视的问题。

  修改稿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将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教育融入家庭教育中,提高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能力,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记者 汪乔)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