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人获刑!肥西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4月27日,肥西县法院对被告人董德伏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董德伏为获取高额利息在肥西县山南镇从事高利放贷活动。被告人徐其均获悉后,逐渐与董德伏纠集在一起,在肥西县山南镇等区域共同从事高利放贷,利润均分。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董德伏、徐其均采取电话、短信辱骂、威胁、殴打、锁门阻工等手段滋扰他人。为便于索债,董德伏、徐其均商议纠集徐其均父母共同上门要债,以辱骂、威胁、滞留他人住宅等各种暴力及软暴力手段,长期反复实施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董德伏、徐其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与社会生活,给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肥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董德伏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通讯员 季雪婷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