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高新区法院交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10年成绩单”

  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作为统一审理合肥市范围内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和部分民事案件的合肥高新区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已有10年。当天,该院公布了10年来的一份成绩单以及10年来具有重大典型意义的相关案例。

  [10年成绩]

  审理知识产权案件7402件

  合肥高新区法院司法管辖范围包括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2010年开始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该院副院长马箭介绍称,2011年5月该院成为安徽省第一家试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的法院,统一审理合肥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和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年来,该院累计审理知产案件7402件。其中,2019年审结知产民事案件1688件,占全省同类案件近1/5;审结知产刑事案件61件,占全省同类案件近1/3。

  10年来,该院审理审理了不少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知产案件,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国家版权局十大案件等。

  4月26日,合肥高新区法院还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取证指引(试行)》,《指引》由该院牵头、合肥高新检察院参与起草,经过反复修改论证,历时一年多完成,将进一步提升办理知产类刑事案件整体水平。

  [民事案例]

  为黄梅戏唱段曲谱署名确权

  王少舫是黄梅戏表演艺术家,其女婿陈某某汇编、发行了《王少舫黄梅戏唱腔选集》一书。陈某某携该书到其老师时某某处拜年,时某某认为《选集》在曲作者署名方面严重失实,不仅有悖历史事实,侵犯了包括时某某在内的原作者的著作权和名誉权,也使世人对黄梅戏音乐史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产生怀疑,遂提出赔礼道歉、赔偿100元等诉讼请求。

  高新区法院判决,陈某某停止侵权,赔偿时某某100元,并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黄梅戏作为我国传统戏曲艺术的重要门类,通常由编剧、唱腔设计、唱腔表演、音乐曲谱、舞美等多种元素组成。本案根据黄梅戏产生、传承和发展规律,并结合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戏曲演出的时代特色,通过对涉案《天仙配》等八个剧目二十四个黄梅戏唱段的评析,充分论证了戏剧作曲以及唱腔的著作权问题,厘清了黄梅戏曲谱作曲者与演唱者之间的关系,弥补了黄梅戏音乐史料中记载的不足。

  全省首例微信服务不正当竞争案

  北京雄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通“考试吧”网站,经过长期运营,在当时的行业内和消费群体中具有较高知名度。2012年底,安徽新徽动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也开通了名为“考试吧”的网站,服务内容与雄鹰公司考试吧网站相同或相似,且以“考试吧”为名称开通了用以宣传该网站及公司的微信公众号。

  高新区法院判决,新徽动公司停止在其运营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与“考试吧”相同的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是我省首件涉网站名称及微信公众号名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此案的审理提醒网络服务运营者,正确认识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尊重知识产权。当前,在线教育蓬勃发展,本案仍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吴山贡鹅”用在门头上不侵权

  合肥吴山贡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变更为现有的企业名称,是“吴山贡”文字+“鹅”图形组合商标的商标所有人。而郑某某在其经营场所的门头上突出使用了“吴山贡鹅”字样。吴山贡鹅酒店公司认为郑某某的行为侵犯其商标权、商号权。

  高新区法院判决,驳回吴山贡鹅酒店公司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吴山贡鹅”作为一道传统名菜,当地政府将其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保护。“吴山贡鹅”是所在地长丰县吴山镇的特色产业之一,被相关公众所熟知系相关行业、经营者、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等合力推动所致,吴山贡鹅酒店公司是在2010年办理变更手续之后,才使用了涵盖“吴山贡鹅”字号的现有名称,故被告不构成侵权。

  化解“贴心小棉袄”纠纷

  宋某某在与合肥供水集团的业务往来中,设计了“我们要做用户的贴心小棉袄”等10幅文字及图案标识,后发现对方未经授权在水表箱、水费单、宣传单上大量使用了上述文字及图案标识,诉至法院。合肥供水集团则认为,涉案标识是其首先提出的发展理念,宋某某是按照合肥供水集团的指导要求,对图案反复修改完成的,因此并未侵权。

  高新区法院通过调解结案。双方确定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归合肥供水集团所有,合肥供水集团向宋某某支付相应费用。

  典型意义:著作权保护的是根据创意或构思形成的作品,且作品还需能够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这样才能使他人感知,并供人们复制使用,而创意或构思本身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宋某某是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合肥供水集团本应停止使用。但本案处理的实际结果,既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合肥供水集团更换全市所有印有涉案作品的水表箱、水费单、宣传单带来的社会资源浪费。

  [刑事案例]

  25人架设“传奇”私服获刑

  “传奇”曾是红极一时的网络游戏,由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独家运营。项某等25人通过网上购买、下载等方式得到“传奇”源程序,修改后再架设私人服务器招揽客户,非法经营额达144万元。

  高新区法院考虑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与项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谅解,判决项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本案被国家版权局列入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迄今仍是高新区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此案的审理,为人数众多且通过互联网实施犯罪行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积累了经验。

  用“爬虫软件”复制小说获利592万

  自2014年5月开始,许某成立公司,聘用王某等十余人利用计算机及“爬虫软件”网络技术,租用服务器,登录“掌阅”等其他小说网站,采集复制他人文字作品共502万份至其个人运营的“小小书屋”等网站,供读者免费阅读,共吸收会员共计32万名,网站总点击量17.896亿次,并通过广告联盟投放广告非法获利592万元。

  高新区法院判决,许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万;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系安徽省特大网上侵犯著作权案,曾被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案情重大系历年罕见。本案的审理对于刑事案件电子数据的认定、网络图书相似性鉴定等起到示范作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