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月28日起,芜湖市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4月24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全面启用通报会上获悉,芜湖市将于4月28日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据介绍,芜湖市不动产电子证照种类包括: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电子证照,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不动产权利人持电子证照在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办理相关手续的,可无需提交纸质证书。

  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开发建设单位、银行等金融机构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线上综合服务系统实时查看和下载本单位所有的电子证照。在实际使用中,个人不动产权利人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皖事通”APP,进行注册并认证后,即可登录查看本人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

  自启用之日起,申请人申请的需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准予登记的,通过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发放电子证书(证明)。申请人也可同步申请纸质证书(证明)。

  新建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首次登记只发放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权初始登记证。

  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银行等金融机构采用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作为抵押权权利凭证,无需领取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如确有需要,可持身份证明文件等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自助证明设备使用权限后,自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城南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自助设备打印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在全面实现新增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常规性系统签发后,对自2016年1月6日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至2020年4月27日期间颁发的存量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6月底前统一组织批量签发。对于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前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也将在年内逐步制作相应的电子证照。(记者 承孝安)

  来源:芜湖日报

  (责任编辑:李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