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宣传 助力“国家安全,我的责任”入脑入心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新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提及国家安全,我们绝大多数人最容易联想到的,应该就是间谍、军事机密等让人惊心动魄的概念,以此为基础,绝大多数人也总是觉得国家安全与自己也就毫无关系。事实上,正是因为许多人有着这样一种片面的,甚至就是完全错误的认识,而导致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严重危害了国家的安全。等到自己已经有所觉醒,可能已经陷入对方精心构置的陷阱中而难以自拔。2014年4月,23岁的张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自称“记者”的人。此人以需要新闻报道材料为由,请张某为其提供军舰照片。张某被优厚条件所吸引,短短几个月就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等目标照片500余张,其他敏感照片200余张。
这应该是一个相当典型的案例。它的典型意义就在于揭露了别有用心者的步步为营。不法分子并非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而是精通“温水煮青蛙”之策,迫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进而危及国家安全。
这也就提醒我们,在重视国家安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开动脑筋,将“国家安全,我的责任”这一理念,深深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在这一环节,我们尤其应当注重中小学校的国家安全教育。道理很简单,若干年之后,他们当中必然有许多人从事间接甚至就是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工作。因此,“国家安全,从中小学生抓起”,绝对应该成为提升综合素养的必修课,而不能只是走走过场。
而在落实宣传与教育的同时,如何引导受从全面准确地理解国家安全,更是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安全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广,除了众所周知的军事机密,国土安全问题、生态安全问题、科技安全问题、经济安全问题、粮食安全问题、文化安全问题等等,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而且,这些因素,往往相互联系,稍不注意,我们也就容易落入对方“醉翁之意不在酒了”的诡计当中。几年前,两名外国人员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先后两次分别以考古、学术交流为名,携带高精度手持卫星定位仪到江西多地进行非法测绘活动。审查发现,对象采集的坐标点位数据中竟有2个绝密级,一旦外泄,将对我国土和军事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早已不仅局限于军事机密,而是事关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之下,这种意识,尚未得到全体民众的高度关注,而解决之道,则在于强化宣传与教育。以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广泛而持久的宣传教育,增强忧患意识,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意识到并积极维护国家安全。( 作者:范德洲)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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