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总工会提示:曾患新冠肺炎不是拒绝录用的理由

  各地复工复产正在进行中,安徽省总工会日前发布提示,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抗疫时期有关政策的规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稳定劳动关系。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用人单位不能以曾患传染病为由拒绝录用。

  来源:市场星报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