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亳州市法院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市中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意见》,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疫情防控总要求,采取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依法慎重使用强制性措施、依法惩治涉疫情和复工复产犯罪、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等措施,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据悉,全市法院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因复工复产所涉诉讼纠纷,坚持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加大涉诉困难企业和群众诉讼费缓、减、免等措施的适用力度,减轻复工复产企业以及困难群众诉讼负担;办理涉企业案件,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厉打击插手物流运输、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案件,促进人员和生产生活资料充分有序流通;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行、解除、终止等纠纷,准确把握“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行政案件。

  此外,对企业因面临司法查控等民事执行措施难以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经营的,法院将加强部门协作,研究更合理的执行方案,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薄发轩 李锦文)

  来源:中国亳州网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