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门岗虚设、高空抛物!合肥紫云别院等四项目停工整改

  19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对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3标和紫云别院、美丽景湾、宋都江宸府等房产项目的进行了通报。据悉,上述工程项目因疫情防控不力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情况,被停工整改,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安全生产环节隐患较多

  据介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近期组织七个督查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展开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部分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情况仍不容乐观。比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出现专项方案、施工日志等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冒签、使用手签章现象。

  部分项目未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管控不严,在未编制专项方案、未进行审批情况下擅自实施。部分项目对建筑起重机械缺乏系统性管理,起重机械设备机构与零部件破损、锈蚀、螺丝松脱等现象较为常见;安全装置失效,塔吊吊钩保险装置失效及施工升降机吊笼门限位装置不灵敏现象较为突出;检测、维保记录流于形式,个别设备检测涉嫌造假。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证件过期问题仍较为突出。”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少项目临边安全防护不足,对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等易发多发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项目从业人员口罩佩戴不正确、体温检测和消杀记录不规范。”

  4个项目被通报,停工整改

  根据通报显示,紫云别院A地块项目建设单位合肥锦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郭健;施工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华;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方光东。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责;现场抽查5#楼,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3层作业面临边防护缺失;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门岗形同虚设,工人个人防护意识差,个人防疫资料不完整;现场安全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失控,措施不落实、不执行,隐患排查不整改。

  美丽景湾B地块建设单位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朱超;施工单位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成正强;监理单位合肥工大监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宋丰虎。监督组在抽查发现,该项目幼儿园内楼梯、中庭处部分脚手架无扫地杆和剪刀撑,外架离墙体距离较大,木梯固定不牢;抽查一级配电房内未设置禁止合闸标志,电缆沟穿墙体处防鼠网松脱;抽查发现14#楼塔吊的安拆维保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现场发现高空抛物现象;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未配备酒精等防疫物资。

  宋都江宸府北区建设单位合肥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钱敏琦;施工单位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毫兵;监理单位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唐大榕。该项目G3#楼落地外架无密目网、无平网,未设置符合要求的连墙件,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G9#楼人货电梯无证开机,G3#楼人货电梯司机离开时未断电,停机锁门;G12#楼人货电梯安装人员未佩戴安全带且周边未设置警戒线;多栋楼号均未设置安全通道,坠落半径未设置防护栏杆。

  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3标项目建设单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德武;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晓伟;监理单位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永志。监督组在该项目现场发现,一台汽车起重机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混乱,多个配电箱串联用电,电缆未有效保护,个别配电箱破损严重,临时用电未进行检查验收;出入口基坑临边防护缺失,临边防护未进行检查验收;东侧门式起重机缺少端头支挡,无维保记录;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材料随意堆放且未作保护,堆土覆盖不足;钢筋加工区与车行、人行线交叉,存在安全隐患;工人就餐未严格履行分餐制,工人住宿区卫生管理需加强。黄河路站生活区大门敞开,人员随意进出,宿舍存在工人聚餐饮酒的现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等有关规定,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责令上述4个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监管时间为半年;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并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对以上单位和人员均扣不良信用分10分,保留期限一年;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参建单位,实行联合惩戒,限制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报名行为。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合建宣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