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3月至5月个体户和小微企业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

  近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服务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安徽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对近期社会各界关心的税费政策问题进行了解读。

  自3月1日至5月底

  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

  据悉,自3月1日至5月底,安徽省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可依法申请停业或调整定额,减免相关税费。

  安徽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所说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这在现有增值税的纳税人里占80%以上”。

  此外,安徽省将“税融通”贷款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很大一批小微企业因此受益。

  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

  实现网上办理

  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资金压力大,这些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税务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服务措施?

  安徽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疫情期间一律取消实地核查。采取专人专职联动审核方式,边受理、边审核、边办结,单户平均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此外,安徽省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实现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

  安徽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通过访问安徽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记者 王叶华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