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2019年度合肥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例释义,帮助消费者强化法律意识,指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鼓励、支持消费者对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进行维护。

  案件简介

  2019年9月,高新区梦园市场监管所接到董女士投诉,反映在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某美容店办理了会员卡,后因身体不适要求退费,遭美容店拒绝。经执法人员初步了解,董女士在该美容店充值了82622元的会员卡。

  处理过程及结果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要求董女士提供相关办卡合同,董女士表示未于美容店签订合同或协议,且之前多次充值均发生在接受服务过程中,没有索取相应收据,一些细节董女士也无法表述清楚,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执法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后,多次上门向美容店经营者普及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并劝导美容店主动联系董女士进行协商,希望美容店用换位思考来处理此事。

  经多次协调,董女士从非常抵触美容店到能与美容店经营者积极协商,最终美容店退还董女士50000元,余下金额董女士也愿意继续在美容店消费。双方对执法人员认真负责、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予以充分肯定。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预付卡消费引发的纠纷,在预付卡方面,消费者普遍反映“办卡容易退卡难”,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消费者要求退款的,经营者应当退款,不得无故拖延。”对于预付卡消费,消费者应注意要在充值时考虑到今后可能会出现的“换卡、停卡、退卡”等状况以及服务标准,要求与经营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相关事项,一旦出现纠纷处理起来有据可依。另外应谨慎、理性选择预付卡消费,不要一次充值大量金额,办卡后短期内要去消费完。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