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公示,拟对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考核前30位报省政府予以表彰,并兑现奖励。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统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开展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拟对考核居前30位的开发区报安徽省政府予以表彰,并兑现奖励。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反映。

  拟表彰开发区名单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