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持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加强关怀。了解辖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以及辖区内有无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情况。对行动不便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统一配送生活和防护物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安排专人照料看护;为低保对象中的尿毒症等重病患者包车救治。

  乘势而进。及时发放1月份临时价格补贴1055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疫情受影响。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患者,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42.8万余元。

  解忧除烦。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务工和暂时无法经营的个体私营业主群体中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按照急难型临时救助进行审批,给予一次性救助。对无固定住所人员中的困难群众,由民政部门承担其基本食宿费用。(通讯员 郝腾飞 记者 张开兴)

  来源:滁州日报

  (责任编辑 张宇涵)